“没有想到我的手提袋还能失而复得,太感谢公交师傅了”,失主陈女士在谈起那件拾金不昧的事情,至今仍感慨万千。 2011 年 4 月 19 日 中午 12:30 左右,陈女士在师院附小站匆忙下车 , 将东西遗忘在我公司 1 路加班车 281 号公交车上。驾驶员代云涛同志在农行干校终点站待乘客下完,准备调头发车时在车内发现标有“红蜻蜓鞋业”的手提袋一个,于是将手提袋收好后便发班至火车站,准备待失主认领。当下一趟 283 号车驾驶员张朝华同志发班至农行干校时,失主陈女士向他说明自己丢失东西的情况,热心的张朝华劝陈女士别着急,并随即给 281 号车驾驶员打了电话,得到代云涛确认后在返回农行干校时将失物交到失主陈女士手中。 4 月 22 日 上午,失主陈女士亲自将一面锦旗送到公交公司办公室,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,并激动地说:“东西虽然不值多少钱,但从这件事上也让我们看到了公交驾驶员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的可贵精神”。鲜红的锦旗上“拾金不昧助人为乐,品德高尚令人敬佩”几个金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 代云涛说:“我只是做了公交车驾驶员应该做的份内之事,这件事情如果其他同事遇上,也会这样做”。公交驾驶员用他们的实际行动,表现出一名职业驾驶员良好的道德风范和良好的个人素质。 最后,公交公司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:上下班高峰期间客流量较多,人员活动频繁,乘坐公交车时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以免遗忘或丢失。  陈国英女士感谢驾驶员送来的锦旗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