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所属各单位(部门):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及市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规定的党员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,管好配偶、子女、亲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,严禁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等要求。结合集团实际,为进一步规范广大党员、领导干部及中层管理人员廉洁干事行为,加强集团效能建设,规范权力公开透明,促进工作作风转变,服务好生产一线和教育管理好各级管理人员,严于律己,带头做好表率。同时加大对涉及职权交易行为的监管惩处力度,经集团党总支研究,决定制定加强廉政建设“八条禁令”,现公布如下: 一、严禁参加影响集团管理制度公正执行的宴请和娱乐活动。 二、严禁集团中层以上人员利用婚丧嫁娶、乔迁新居等事宜为个人私利而变相请客吃饭。 三、严禁越权干预其他部门的正常管理事务。 四、严禁利用职权以吃、拿、卡、要等方式谋取私利。 五、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相关单位馈赠的现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。 六、严禁越权干预线路审批、审证、发证、车辆承包收费标准、检测和安全稽查监督等事务。 七、严禁违规在外兼职,向他人收取顾问、咨询等费用。 八、严禁泄露集团商业秘密和其它应保守的工作秘密。 各单位(部门)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宣传落实,认真对照检查,加强监督,凡有违反“八条禁令”行为的应立即纠正。禁令下发后违规范禁,一经举报查实,将予以重处。 举报电话: 13987820969 3385377 举 报 箱:三家塘客运站大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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